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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陳姓已婚女子與柯姓男同事發生婚外情,她的范姓丈夫在妻子轎車偷藏錄音筆,果真錄到2人蹺班「車震」聲音,丈夫憤而提告,台灣高等法院21日依通姦罪判柯男5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5萬元,緩刑2年,全案定讞。至於陳女一審時,同樣被依相姦罪判刑5個月,得易科罰金,陳女未上訴而定讞。
這起婚外情案件,3名當事人均任職新竹科學園區,范男因為妻子突然要求離婚而起疑,97年5月13日晚間,他在太太轎車駕駛座椅套下方藏放錄音筆,並將錄音筆設定在第二天上午8時許自動開啟,5月14日晚上取出錄音筆後,錄到妻子和一名男子在車上做愛的聲音,包括2人一問一答:「爽了吧?」、「太爽了!」
錄音裡還有新聞播報大陸四川地震等內容,歷時近半小時,范男根據男子聲音,確定就是員工旅遊時認識的柯某,進而追出2人當天的確蹺班,他把錄音內容播給妻子聽並質問,陳女不承認也不否認車震,反告丈夫妨害秘密、妨害名譽等罪,范男獲得不起訴處分,並控告妻子和柯男妨害家庭。
一、二審法官聽過錄音內容後,均認定2人確有車震事實;事後陳女已與丈夫協議離婚,同樣已婚的柯某,則獲得妻子原諒重返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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